把握好音乐剧改编的“火候”和“分寸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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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春把握好音乐剧改编的“火候”和“分寸”娟

  近年来,伴随着产业生产逻辑的变化、智能技术的发展、“泛娱乐化”作品的大量传播等,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剧改编创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。一些改编者在处理经典时,对原著不够尊重,对原著的严肃性和深刻性的重视程度不够,出现以个人解读替代严谨处理、以轻松调侃的手法虚构历史人物和篡改历史事件、以“媚俗化”的心态丑化历史人物等音乐剧改编乱象。针对这些过度改编现象,笔者期待越来越多的人回归音乐剧经典改编的历史深处,探寻其突围路径与解决措施。

  首先是对于一些虚构历史事件、背离历史真实的作品,这些作品所呈现的创作现象促使我们思考:音乐剧作为一种综合性舞台艺术,仅以“讲好故事”的方式吸引年轻观众还不够,还需要能够真正深入观众的内心,打通观众情感和作品价值之间的通路,引导观众尤其是青年观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与价值观。

  作为音乐剧创作者,尤其是历史题材音乐剧的创作者,有责任和使命以正确的历史观为导向,去创作符合历史真实和国家主流价值观的作品,帮助观众特别是青年观众正确地了解历史事件、走近历史人物。

  基于经典作品基础之上的改编,不仅需要改编者对经典进行深入理解与再创造,还需要我们在保留其精髓的同时,进行恰如其分地提升和创新。这就需要改编者把握好改编的“火候”和“分寸”,切忌安全虚构历史事件,背离历史真实。

  其次是对于一些颠覆审美传统、重塑历史人物的作品。对于一些改编者而言,人性是个深奥且多元的概念,难于单纯以善恶、美丑或黑白二元论来衡量个人行为,他们对经典文本中的人物形象进行了“再塑造”,从而以颠覆审美传统的方式重塑历史人物。

  一般而言,对于改编后的音乐剧作品,走进剧场观看的观众,渴望看到的是一场全新的呈现,希望看到音乐剧作品如何用张扬而不失含蓄的音乐语言,去还原真实的历史语境,如何通过诗化表意的戏剧表达,演绎真实的历史人物,而不是完全颠覆观众对历史人物的认知。

  茅盾在《关于历史与历史剧》中曾提出:“所谓‘艺术真实就是艺术虚构’的意思,任何艺术虚构都不应当是凭空捏造、主观杜撰,而必须是在现实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。”可见,即便人物故事有所虚构创造,也必须能够立足于历史史实原型。即在把握住真实事件根本逻辑的基础上,进行戏剧化、情感化的艺术再造,但切忌因失真或偏离原貌而扭曲了原著的精髓。

  最后是对于强化经济收益、弱化社会效益的作品。音乐剧作为文化产品,必然讲究票房和经济效益。但在一些改编者看来,市场似乎就是音乐剧创作的根本原则,只要有利可图便可以无所顾忌。这是对市场的极大误解和误判,也是经典作品改编出现负面现象的重要原因。事实上,一部好的经典改编作品不应当只讲经济效益,更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。

  因而,经典改编者既是音乐剧的创作者,同时也担任着客观叙述历史的重要责任和使命。换言之,只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,在尊重历史真实的基础上,遵循艺术创作规则,予以历史不失真实的艺术化展现,才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,从而立之于当世、传之于后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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